tyc86太阳集团董事会章程
(2018年1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修订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和有关法规,成立tyc86太阳集团董事会。
第二条 董事会属自愿合作性质,各方竭诚为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方便,积极为董事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。
第三条 董事会为tyc86太阳集团非行政的常设机构。
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相互平等、相互尊重、相互谅解、相互支持、积极协商的原则处理日常工作事宜。
第二章 宗 旨
第五条 建立董事会旨在贯彻党中央“科教兴国”战略方针,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,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,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机制,凝聚各方力量,拓宽办学渠道,加快tyc86太阳集团发展,促进学院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,更好地发挥学院在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、咨政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更好地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人才,把学院办成特色鲜明、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、在江南地区有影响的tyc86太阳集团。
第六条 tyc86太阳集团董事会是由热心于tyc86太阳集团教学、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、关心和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企事业单位领导、专家学者及各界社会贤达等人士组成,旨在加强公司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是吸纳社会力量参与tyc86太阳集团教育事业的重要组织形式。
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,董事会的成员应承担一定的义务,董事会应维护并尊重各成员的权利。
第三章 董事权利
第八条 对学院的办学方向、团队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大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参谋、咨询、指导。定期听取tyc86太阳集团经理的工作报告,对学院工作、学科专业发展、招生与就业、科研服
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第九条 董事单位优先获取学校各层次毕业生信息,优先到学校挑选优秀博士、硕士及本科毕业生。优先享有多种形式合作办学的权利,优先享有与tyc86太阳集团合作培训管理骨干的权利。
第十条 董事单位可优先优惠获得tyc86太阳集团最新研究成果的转让;有权提出其他有利于双方发展合作的建议和要求;优先出席公司举办的相关学术文化活动;优先获得tyc86太阳集团在各学科领域发展前沿的国内外经济技术信息。
第十一条 董事个人经学校审定可受聘为tyc86太阳集团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。
第十二条 交纳董事会基金或以其他形式资助学院发展的各董事单位,有权审议董事会基金的使用,并对基金的使用提出质询和批评;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,制定具体可行的学院对企业提供服务的协议。
第四章 tyc86太阳集团及董事义务
第十三条 tyc86太阳集团的义务
1、根据董事单位的需要,优先向董事单位输送优秀人才。
2、通过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形式,积极为董事单位培养、培训所需的各类人才。在自主招生政策许可范围内,优先推荐董事推荐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。
3、积极为董事单位开展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服务,为董事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信息、管理、技术、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。
4、为海外董事回国考察、学术交流、探亲或观光提供各种方便,其子女愿回国到tyc86太阳集团就学、工作可予以优先照顾。
5、支持和鼓励董事单位或董事个人参加学校校园建设、仪器设备购置等投标活动,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采纳董事单位方案或使用董事单位的产品。
6、tyc86太阳集团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及其他活动中积极宣传董事单位,扩大其社会影响,增加其无形资产。
第十四条 董事的义务
1、积极参与tyc86太阳集团发展规划的实施,为学院的人才培养、团队建设、学位点建设、团队引进和培养、学院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建议。
2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国内外宣传tyc86太阳集团,扩大学校和学院影响,提高学校和学院声誉;介绍和推广tyc86太阳集团在教学、科研、产业及管理上的成果;为学校和学院提供各种信息,促进学校和学院与国内外各界的广泛接触和联系。
3、为tyc86太阳集团的发展提供各类奖助学金、奖教金、tyc86太阳集团教育发展基金等资金、各类仪器设备等物资或政策优惠等方面的支持;努力为董事会募集董事会基金。
4、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向tyc86太阳集团委托研究课题、技术攻关项目,以及有偿培训项目;为tyc86太阳集团的教师挂职锻炼、开展教学科研,以及为员工专业实习、社会实践活动、毕业生就业等提供信息、基地、工作站和其他优惠条件和支持;为tyc86太阳集团师生做专题讲座或报告。
第五章 组 织
第十五条 tyc86太阳集团董事会是tyc86太阳集团的二级董事会,是在tyc86太阳集团指导下由tyc86太阳集团及社会企事业单位、贤达及知名专家学者组成。董事会由名誉董事长、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秘书长、常务董事、董事等组成。
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:(1)海内外知名人士、著名学者、政府官员和企业家;(2)国内外自愿捐助tyc86太阳集团办学的组织代表和个人;(3)tyc86太阳集团员工代表;(4)tyc86太阳集团代表。
第十七条 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、基金管理委员会、人才培养委员会、科技合作委员会、专业指导委员会等若干专项工作委员会。
第十八条 董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及保持学院与董事会成员的密切联系。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人选由tyc86太阳集团推荐,经董事会议认可予以聘任。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在董事长、副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第十九条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,董事可连选连任。
第二十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,在两名董事推荐下,吸收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董事会。
第六章 工作制度
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,常务董事会议每年召开二次。董事会全体会议行使董事会最高权力。常务董事会议行使董事会职权。如遇特殊情况,董事长可决定提前、推迟或临时召集董事会全体会议或常务董事会议。
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工作委员会,每年定期召开会议,围绕学院建设和发展等有关问题,进行专题研究,提出建设性意见。委员会的活动方式和工作制度,由各委员会自行研究决定,并报董事长和秘书处备案。
第二十三条 tyc86太阳集团董事会基金由tyc86太阳集团教育发展基金会(一级法人组织)实施统一管理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tyc86太阳集团董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如需修改或补充相应条款,须经董事会全体会议或常务董事会议半数以上董事赞成通过。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tyc86太阳集团董事会。